廣大駕乘、騎乘人員:
你們好!近年來,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因其快捷輕便,已成為廣大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,但因其安全技術(shù)標準低、穩(wěn)定性能差,加之部分摩托車、電動車駕乘人員交通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淡薄、駕乘摩托車、電動車不戴頭盔等不良習慣屢見不鮮,進而導致摩托車、電動車的道路交通事故易發(fā)、頻發(fā),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。一次次血的教訓不斷警示和告誡我們,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(guī),珍愛生命、文明出行。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,囊謙交警在此向廣大駕乘人員發(fā)出倡議:
一、上牌照、持駕證
摩托車、電動車需依法注冊登記上牌,嚴禁駕駛無牌無證車輛上道路行駛。
二、戴頭盔、保安全
秤砣不大壓千斤,安全帽小救人命!這句極其通俗的語句發(fā)人深省。當事故發(fā)生時,正確佩戴符合標準的騎行頭盔可起到緩沖、減震作用,有效吸收撞擊力、保護頭部,大大降低駕乘人員受傷率、死亡率。因此,頭盔對于摩托車、電動車駕乘人員來說,是遇到危險時的一道重要防線,駕乘摩托車、電動車請自覺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。
三、靠右行、遵秩序
有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(nèi)行駛,沒有專用車道的,靠車行道的右側(cè)行駛。自覺遵守交通信號燈、交通標志標線、不闖紅燈、不爭道搶行、不亂穿逆行、不酒后駕駛。
四、細觀察、慢速行
穿行公路需提前觀察路況,“一慢二看三通過”,杜絕隨意穿行公路行為。確保安全車速,不超速行駛,杜絕飆車等危險駕車行為。
五、不超員、守規(guī)則
摩托車、電動車車體較小,穩(wěn)定性相對較弱,超員容易導致車輛制動不良、車身失衡,遇緊急情況時很容易引發(fā)交通事故。請自覺遵守規(guī)定,騎行時不超員搭載,不乘坐超員車輛。
生命只有一次,安全重于泰山!讓我們攜起手來,從我做起,從現(xiàn)在做起,自覺養(yǎng)成文明交通習慣,摒棄交通陋習,用實際行動做文明交通的參與者、示范者和宣傳者,傳遞文明交通正能量,相信有您的支持和配合,囊謙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一定會更加文明有序、安全暢通!愿所有交通參與者都能平安出行、幸福一生!
囊謙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
2023年6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