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要職責
統(tǒng)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,協(xié)調推進《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》和《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》的貫徹落實;健全銜接配合機制,推動溝通與協(xié)作,加強政策銜接和工作對接;明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職責任務分工,落實相關政策措施,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、新問題;完成縣委、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二、工作規(guī)則
聯席會議根據縣委、縣政府領導同志要求或工作需要,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單位會議。會議由召集人主持。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,經與會單位同意后印發(fā)有關方面,同時抄報縣政府。
三、工作要求
縣司法局要會同各成員單位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。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,主動研究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有關問題,及時向牽頭單位提出需要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;要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,及時處理需要協(xié)調解決的問題;要互通信息,密切配合,相互支持,形成合力,共同做好公共法律服務相關工作。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,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相關情況。